2021年利辛县残疾人就业培训实施方案
各乡镇残联:
根据《亳州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实施方案》(亳残联〔2019〕9号)精神,为更好的保障残疾人权益,加快残疾人就业培训力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1年我县拟组织培训残疾人715人,其中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200人、技能培训500人、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培训15人。通过培训,要增强残疾人脱贫动力,改变就业观念,提高就业技能,促进残疾人就业,努力打造有特色的残疾人就业项目。
二、培训对象
具有本县户籍、持有有效残疾人证、且在就业年龄段内(男16--59周岁,女16--55周岁,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15--50周岁)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精神、智力轻度障碍,原则上每人每年可免费参加一到两次培训,上年度残疾人参加培训的,原则上不参与2021年度培训。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培训工作,县残联成立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江勇
成 员:高洪、陈涛、管民凯、刘松及23个乡镇残联理事长
具体工作联络人:高洪
四、实施内容
1、残疾人技能培训,以电子商务、手工编织创业技能等提升残疾人技能开展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6天,按每人每年1500元的资金标准进行培训。
2、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以种植、养殖为主开展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按每人每年500元的资金标准进行培训。
3、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6天,按每人每年1500元的资金标准进行培训。
五、培训职责
1.由乡镇残联开展残疾人就业培训状况调查,掌握残疾人就业培训准确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残疾人就业培训。
2.各乡镇根据培训方案及实际情况,合理组织残疾人参加培训。
3.按照拟定的培训计划和方案,培训期间实行全程监控,在培训中选拔和储备优秀人员,参加各类技能比赛。
4.培训内容以适合残疾人参与为宗旨;培训过程要拟定措施确保参训学员安全及疫情防控安全要求。
5.以培训促进残疾人创业、就业,结合残疾人个人创业补贴、阳光大棚农业项目补贴等项目,要在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过程中扶上马、送一程。
6.通过各种方式,认真开展培训工作宣传报道,提高残疾人的知晓率和参与培训的积极性。
7.补助资金由培训机构负责统一申报(一期一报)。每期培训班结束30日内,培训机构须以书面形式向县残联提出申报,并提供下列材料:培训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技能培训日志、培训全程视频及图片、技能培训签到薄、培训合格人员信息表、培训对象伙食交通补助申请表、残疾证复印件、培训结业证复印件。县残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报财政局及时拨付补贴资金。
8、成立县残疾人技能培训工作督导组,由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县残联,财政局、加强监督检查,每期督查不少于2次。各乡镇高度重视技能培训工作,配合定点培训机构做好培训管理等相关事项。对属合条件的,做到应培尽培,无培训意愿的,不予培训,决不能出现强拉硬拽,凑人数情况,并做好参训人员的政策宣传工作。
六、加强管理
1.各培训机构要做好培训档案和培训相关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
2.根据残疾人身体情况,培训机构要落实好培训场所及无障碍设施、疫情防控、培训设备、组织好师资力量、准备好培训资料等工作,做好培训期间的教学管理工作,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3.各培训机构在培训期间须与学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并购买培训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负责培训期间学员的安全。
4.各项培训工作必须在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
5.培训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用于与此项培训无关的任何开支;对弄虚作假、骗取补助的,除追回补助资金外,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