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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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623003185717Q/202106-00003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利辛县气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亳州市气象局主要负责人对《亳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进行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6-09 发布日期: 202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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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利辛县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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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亳州市气象局主要负责人对《亳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进行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6-09
发布日期: 2021-06-09
亳州市气象局主要负责人对《亳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进行解读
发布时间:2021-06-09 11:18 信息来源:利辛县气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亳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市气象局

(2021年6月)


一、出台背景

《亳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是我市应对气象灾害的专项预案,是全市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原预案于2016年10月制定印发,在四年多的运行中,预案在气象应急减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适应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优化部分气象灾害的分级标准,我局组织对预案进行了修订。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和《安徽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三、主要内容

《预案》由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灾害预警、应急响应、调查评估与总结、保障措施、奖励与责任追究、预案管理、附则9个方面组成。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了《亳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包括: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市指挥部办公室、专家组、县区应急指挥机构4方面内容。明确了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第一副指挥长由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担任,第二副指挥长由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和市气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对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专家组作了介绍说明。

第三部分,灾害预警。包括:气象灾害预警等级、预警信息发布(发布制度和发布途径)2方面内容。依据气象灾害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预警,一级为最高级别。明确了由市气象局制作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报送市指挥部和各成员单位。

第四部分,应急响应。包括:应急响应会商、响应等级、分级别响应(包括三个级别响应的启动条件、响应措施)和响应终止6方面内容。明确了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三级、二级和一级。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明确了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响应措施,并将应急响应情况及时报送市指挥部。由市指挥部统一组织开展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根据现场情况设置应急处置小组,明确了现场处置的内容和信息发布的内容和形式。

第五部分,后期处置。包括:调查评估和应急总结2方面内容。明确了应急响应结束后,市指挥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总结,报送市指挥部。明确了应急响应结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及时对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不断提高应急工作水平。相关部门加强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应对的技术总结。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包括:灾害普查、信息共享、宣传培训、基层队伍和预案演练5方面内容。明确了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建立气象灾害普查机制,定期开展气象灾害的风险普查,完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明确了应急管理、气象部门共同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信息数据共享机制。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气象灾害知识的宣传普及。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广泛动员基层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的作用。

第七部分,奖励与责任追究。明确了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和奖励。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规定处理。

第八部分,预案管理。明确了本预案由市气象局负责解释。随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徽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工作发生变化,市应急管理局将会同市气象局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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