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县市场局 > 部门文件
索引号: 11341623098775401G/202106-0000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公告
名称: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6-02 发布日期: 2021-06-02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11341623098775401G/202106-0000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公告
名称: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6-02
发布日期: 2021-06-02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有效性: 有效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2 09:24 信息来源: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利市监办〔2021〕21号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直属、派出机构,各相关股室:

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着力提升油品质量,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利辛县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局职责,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治对象

(一)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违法行为。

(二)生产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的违法行为。

二、整治时间

(一)即日至6月30日,全面集中整治阶段。

(二)7月1日至7月31日,总结巩固提升阶段。

三、工作任务

(一)依法抽样检验成品油经营主体的产品,查处质量违法违规行为;

(二)依法查处成品油经营主体的计量违法违规行为;

(三)依法查处假冒商标标识违法违规行为;

(四)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五)依法查处无照经营以及相关部门移交的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

(六)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无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牵头商务部门联合执法。

(七)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汽油和柴油(闭杯闪点≤60℃)经营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应急部门。

四、组织保障

成立局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长:武万福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吴开吉  党组成员、副局长

 瑾  党组成员、副局长

范东利  党组成员

马晓勇  党组成员

 庆  党组成员

代朝标  党组成员

 员:江兵、江文忠、段来颍、张杰、赵勇、武志、马标、尹文、冯玺、赵军、王力、冯旭、马影、蔡卫兵、蔡明伦、杨洋、刘永东、郝利国、耿伟伦、余立新、沈亚辉、陈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大队,江兵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期间的协调、宣传、督查等工作。

实施包保责任制:

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开吉,包保阚疃市场监督管理所、展沟市场监督管理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姚瑾,包保城南市场监督管理所、望疃市场监督管理所、旧城市场监督管理所。

党组成员范东利,包保胡集市场监督管理所、马店孜市场监督管理所。

党组成员马晓勇,包保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城西市场监督管理所、王市市场监督管理所。

党组成员卢庆,包保城东市场监督管理所、城北市场监督管理所、江集市场监督管理所。

党组成员代朝标,包保张村市场监督管理所、王人市场监督管理所、巩店市场监督管理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把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的实际行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开展整治,不折不扣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二)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综合执法大队和各市场所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强化联动,形成合力。各党组成员全面负责包保市场所的整治工作。局机关纪委将牵头成立专项督查组,加强专项行动的督促指导。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及时跟踪报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效,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的重大案件,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强化社会共治。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6日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