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司法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县司法局 > 本部门“三公”经费
索引号: 11341623003185688G/202103-00002 组配分类: 本部门“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利辛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利辛县司法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3-05 发布日期: 2021-03-05
索引号: 11341623003185688G/202103-00002
组配分类: 本部门“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利辛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利辛县司法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3-05
发布日期: 2021-03-05
利辛县司法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
发布时间:2021-03-05 16:27 信息来源:利辛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利辛县司法局2021“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合  计

46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1.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4.2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44.2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二、202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利辛县司法局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44.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比2020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印发<利辛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通知》(利财〔2014〕62号)等相关规定。

00001.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4.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4.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原因主要是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印发<利辛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通知》(利财【2014】62号)规定。

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