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等23部门联合印发《安徽省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市场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部委《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发改就业〔2020〕293号),根据我省消费发展的实际,特别是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新情况、新形势、新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安徽省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市场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经两次征求各市人民政府和省有关单位意见,并反复修改完善,上报省政府。9月27日,省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若干措施(送审稿)》,并要求合并办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2号,以下简称《意见》)。在省有关单位提供《意见》贯彻落实举措的基础上,经书面征求省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意见,认真研究吸收,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比照国家文件,加注“经省政府同意”,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有关部门联合印发。
二、主要考虑
消费是最终需求,是经济增长的持久动力。制定实施《安徽省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市场若干措施》,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中央财经委第八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部委《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发改就业〔2020〕293号)的具体举措,对于有效对冲疫情影响,进一步激发我省消费增长潜力,发挥消费对全省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若干措施》的制定出台,着力在政策取向、制度设计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创新,其目的不仅在于促进消费回补,更在于培育壮大消费新增长点,努力实现新型消费加快发展,以进一步激发和释放消费潜力,为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坚实支撑。一是明晰发展方向,着力提高消费供给能力。《若干措施》顺应居民消费发展趋势,明晰线上线下融合消费发展方向,强化供给能力建设,增强软硬件基础支撑,推动网络数字技术和各类消费业态深度融合,培育壮大疫情防控中催生的新型消费、升级消费,为扩大内需提供不竭动力。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若干措施》有针对性地提出政策措施,着力破除制约消费的体制机制障碍、打通痛点难点堵点,为消费扩容提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三是注重创新驱动,着力创新政策举措。比如,安全有序推进数据商用,提升消费信息数据共享商用水平;提升“一圈五区”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建设若干区域消费中心;推进社会保障卡在文化旅游领域“一卡通”应用;进一步优化零售新业态新模式营商环境,允许“一照多址”登记;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和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减轻新业态新模式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负担等。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中央财经委第八次会议精神,全面体现国家文件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借鉴兄弟省市经验做法,结合各地各部门相关工作及疫情影响,适应我省消费形势和发展趋势,促进新发展格局加快形成,共提出9个方面26条具体举措。
第一个方面是优化实物消费市场供给(5条)。主要包括:提升省内商品竞争力,促进汽车消费,发展信息消费,推动家电和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换代,培育住房租赁市场。
第二个方面是着力推进文旅休闲消费提质升级(5条)。主要包括:提升文旅产品供给水平,提高乡村旅游质量,推出文旅惠民举措,扩大体育健身消费,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
第三个方面是促进康养家政托育服务消费(2条)。主要包括:深挖健康消费潜力,扩大家政托育消费。
第四个方面是以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新型消费(4条)。主要包括:培育扩大“互联网+”新型消费,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消费双向提速,依托新型消费拓展国际市场,活跃夜间消费。
第五个方面是挖掘农村消费市场(1条)。主要包括:推动农村消费升级。
第六个方面是夯实消费基础设施和服务保障能力(4条)。主要包括:结合区域发展布局打造消费中心,加快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乡社区便民消费设施。
第七个方面是提升居民消费能力(1条)。主要包括:促进重点群体增收挖掘消费潜力。
第八个方面是持续优化消费环境(1条)。主要包括: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第九个方面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3条)。主要包括:加强组织保障,强化财政金融支持,完善劳动保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