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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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98775401G/202012-00036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决定
名称: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2-08 发布日期: 2020-12-08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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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决定
名称: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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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12-08 08:29 信息来源: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冬春火灾防控

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结合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利防字(20209号文件精神,决定自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在全系统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综合治理、单位主责、群防群治和从严问责的原则,全面提升消防治理现代化能力水平,依据市场监管消防职责,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在辖区范围内广泛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杜绝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提升市场监管领域消防治理能力。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直属、派出机构要组织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排查办公场所电气安全。排查和清理办公场所大功率电器的使用情况。组织专业人员对电路、电源进行防火检查,对不符合消防要求的,坚决予以停用和更换。二是全面清理易燃易爆物品、堆积物品等容易引起火灾的可燃物;三是开展防火灭火、火灾自救逃生、安全用电常识培训和消防安全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火灾防控能力。(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各派出机构)

(二)加强消防产品生产、流通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各直属、派出机构要持续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完善消防器材企业产品质量档案。检查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进销售台账是否健全;检查企业销售的消防产品外观标志、规格型号、结构部件、材料、性能参数、生产厂名、厂址与产地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检查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消防产品是否具备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各业务要指导各直属、派出机构做好对强制认证产品的监督管理,结合辖区消防产品监管实际,组织监督抽检。(责任单位:质量监管股、消保股、各派出机构)

(三)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各直属、派出机构要严格落实《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国市监标创〔2019〕53号)文件要求,要在我局前期摸底排查非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库存的基础上,开展回头看工作,进一步核实2019年4月15日后旧标电动自行车下架情况。加强销售环节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经销商销售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行为的监管,严厉依法查处非法拆解、改装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的行为。对销售非标车辆的,依法处理。(责任单位:标准计量股、各派出机构)

(四)加强电气产品生产、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各直属、派出机构要以辖区电线电缆、低压电器、开关插座等电器产品生产企业为重点要指导各直属、派出机构做好3C认证电气产品的监督检查和抽检工作(责任单位:质量监管股、消保股、各派出机构)

(五)加大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力度。对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消防器材、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电气产品,依法做好处理,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1月30日前)。要结合实际认真研判冬春季节火灾形势,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全面启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结合实际,组织分辖区、分行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至局安全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责任,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严格督导问责。县局将适时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部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实施督查,通报督查结果。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部门,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亡人或有较大影响火灾事故的,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广泛宣传培训。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广泛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全面普及火灾预防知识。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吹哨人”制度,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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