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利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研究决定,即日起,机动车禁行区通行证由网上办理调整为现场办理,具体方式如下:
一、办理条件
1.车辆须在检验合格期限内和保险有效期内;
2.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已处理完毕;
3.由用车单位提前申办;
4.车辆须符合国家规定排放标准或经过改造后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
二、申请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或电子版)
2.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电子版)
3.交强险(复印件或电子版)
三、办理流程、地点
1.城管一中队审批
地址:光明大道与长春路交口车管所院内1号楼3楼
办理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工作日)
咨询电话:0558-2996012
2.城管二中队审批
地址:光明大道与长春路交口车管所院内1号楼3楼
办理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工作日)
咨询电话:0558-2901723
3.大队办公室核发
地址:光明大道与长春路交口车管所院内1号楼3楼
办理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工作日)
咨询电话:0558-2996016
利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