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利辛县境内国、省道公路名称变更,为规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现将国、省道测速设备名称更改如下:
1、“202省道162KM”更改为“S238省道185KM+200M”
2、“202省道165KM”更改为“S238省道188KM”
3、“S202省道113KM”更改为“S238省道161KM+850M”
4、“S202省道139KM”更改为“S238省道174KM+500M”
5、“S202省道172KM+200M”更改为“S238省道195KM+200M”
6、“S224省道7KM+500M”更改为“S245省道101KM+800M”
7、“S224省道12KM”更改为“S245省道105K+550M”
8、“308省道83KM”更改为“S245省道88KM+700M”
9、“308省道79KM+300M”更改为“S245省道85KM”
10、“X045县道17KM+850M”更改为“S245省道64KM+300M”
11、“X045县道20KM”更改为“S245省道66KM+450M”
12、“305省道86KM+300M”更改为“G329国道1038KM+900M”
13、“305省道89KM”更改为“G329国道1041KM+650M”
14、“305省道112KM”更改为“S306省道224KM+200M”
15、“305省道115KM”更改为“S306省道227KM+120M”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特此公告!
利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