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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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98775401G/202006-0006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公告
名称: 利辛县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6-22 发布日期: 2020-06-22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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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公告
名称: 利辛县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6-22
发布日期: 202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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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6-22 09:00 信息来源: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利辛县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徽省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亳州市“1+2+22”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三年整治行动,完善和巩固从根本上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全面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管执法、完善工作措施,确保各类安全隐患精准处置到位,实现“一遏制、一防范、一减少、一降低”,即“坚决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和较大事故、防范致人死亡一般事故、减少其它一般事故、有效降低电梯故障率”,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

1.健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充分发挥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协调、共治机制。强化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红线意识和责任担当,依法依规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实现基层特种设备网格化监管工作全覆盖,使基层一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分工清晰、任务具体、责任明确,做到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可防、可控,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

2.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和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配齐相关持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加强培训,对其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行为;加强巡查,建立特种设备“一单四制”制度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的落实,大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等工作指南,确定1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作为试点,指导使用工作指南,总结经验,逐步推广落实;对特种设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登记建档,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编制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

3.推动信用监管。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特种设备事中事后监管全部纳入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其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企业信用管理的基础数据。

(二)全面推进特种设备“铸安”行动

4.开展特种设备生产行为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不得生产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和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不得生产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不合格产品不得流入市场;对不能持续符合许可条件以及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坚决予以退出。重点整治:是否持证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持续符合许可条件;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作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格;设计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型式试验、监督检验资料是否齐全;出厂资料是否完整;是否按规定移交相关技术资料;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5.开展特种设备使用行为专项整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严格落实本单位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责任。重点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责任人的责任是否落实和履职是否到位,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规定;自行检查和巡查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格和安全培训;特种设备使用情况是否满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和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是否建立并有效运行;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6.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安徽省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加强特种设备监督检查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同时规范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行为,按照突出重点、全面覆盖的原则,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特种设备分级分类监管,组织基层市场监管所于年度内对其辖区所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至少进行1次现场安全检查,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全覆盖。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零容忍”,不处理到位和整改到位绝不放过。

(三)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基础建设

7.提升特种设备从业人员能力。强化基层特种设备监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提升监察人员的工作素质和业务能力;广泛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社会培训机构积极参与、职工踊跃参加、监管部门激励推动的安全技能培训格局。至2021年底,企业安全生产一线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提升特种设备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8.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开展“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电梯安全宣传周”等多种形式的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的浓厚氛围。

9. 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应用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一库六平台”(基础信息数据库,监察、检验、公共服务、应急救援、大数据分析、预警平台)信息化系统,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与省政务服务网互联互通,达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配合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底初步建成气瓶充装安全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市级监管平台,全面落实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气瓶自有产权,2021年底基本建成车用气瓶、工业气瓶充装安全信息化监管系统,确保2022年底完成全部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任务。建成电梯运行状态远程监测和应急救援平台。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县市场监管局和各市场监管所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县市场监管局和各市场监管所组织对本辖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县市场监管局在推进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整治的同时,要分析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总结经验做法,出台举措,补充完善制度,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县市场监管局要分年度总结特种设备安全整治行动工作,于每年11月15日前报送市市场监管局;2022年11月15日前,将三年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市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关于特种设备安全整治行动工作的年度总结,于每年11月10日前报送县市场监管局;2022年11月10日前,将三年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县市场监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市场监管局和各市场监管所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以最高的政治站位、最严的工作措施、最强的责任担当,全面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工作督导。县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工作监督指导,适时对各市场监管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通过督导、督查、暗访等方式对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加大宣传引导。县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力量宣传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利辛县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专项工作组

 

 长:吴海波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刘长城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樊利光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员:范东利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闫  进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副局长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  维  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刘亮亮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徐冬青  县住房发展中心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局,范东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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