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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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81341623MC380565XJ/202504-00077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利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政策解读制度】利辛县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4-10 发布日期: 202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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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利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政策解读制度】利辛县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4-10
发布日期: 2025-04-10
【政策解读制度】利辛县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制度
发布时间:2025-04-10 10:54 信息来源:利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解读范围。公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重要政策文件,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科学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我县卫计事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

  二、规范解读程序。公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重要政策文件,起草科室要在其公开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解读材料报送委政策法规股审定后予以公布。

    三、创新解读形式。政策解读形式包括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解读等。鼓励结合实际,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四、健全解读机制。委办公室负责牵头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工作。政策法规股负责督促本单位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重要政策文件的起草科室报送解读材料并进行审定。起草科室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要根据要求精心编制解读材料,拓展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释疑解惑,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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