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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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8503X/202003-00025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利辛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名称: 股室负责人解读: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审核要点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3-27 发布日期: 202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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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股室负责人解读: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审核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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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室负责人解读: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审核要点
发布时间:2020-03-27 00:00 信息来源:利辛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国库股王雨臣股长解读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审核要点

一、资金来源及使用计划审核要点

主要根据资金来源渠道,审核使用的资金是否属于年初预算、县本级追加、上级追加,是否超过预算使用。

审核资金使用计划时,主要审核资金使用计划是否符合资金使用规定,是否符合资金使用范围,是否符合项目批复范围,是否违反财经法规、财经纪律。

二、支付程序审核要点

在资金支付时,主要对《支付申请书》进行审核:(1)“所附单据”栏是否逐项完整填写原始单据的内容及附件资料名称和张数,填写内容是否满足支付条件;(2)“用途”栏是否明确反映具体支出事项;(3)支出事项是否符合预算项目用途范围,有无超范围支出或挪用项目经费的疑点;(4)支出事项是否符合经济分类科目要求;(5)支付申请书中单位签章和相关人员签字是否与预留签字笔迹一致。

三、主要支出事项审核要点

(一)人员经费类

  1. 人员经费审核。除县财政实行工资统发人员外,各单位自行发放的人员经费,由单位自制发放表(领款人签字),并有经办人、财务人员、财务审批人、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由预算单位填制《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经审核无误后转账支付到个人或统发代理银行
  2. 津贴补贴和奖金审核。依据《关于规范我县行政事业单位有关津贴补贴和奖金的意见》(利办〔2018 〕37号)文件规定进行审核,主要审核是否为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否则不予发放;加班补贴除国家规定的单位(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享受外,一律不得发放;党委、政府发放的奖金,审核是否有奖励文件;单位自行考核发放的奖金,审核是否有县纪委、监察局审核意见,标准是否超过?(500)元;临时性、突击性的专项活动奖励(补助),审核是否有县纪委、监察局的批件。

(二)公务卡支付类

  1. 公务卡报销审核。公务卡报账还款在办理报销手续时应提供如下资料:(1)消费发票(购买支出应附明细单)。(2)消费小票。(3)银联POS签购单(有授权号的刷卡小票)。

(三)公用经费支付类

  1. 差旅费审核。按照《利辛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以下事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奖励是否超出标准;审计、办案、挂职锻炼、看病、培训、探亲、调动、培训是否按照相应标准执行;住宿费等是否按规定实行公务卡。
  2. 会议费审核。按照《利辛县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以下事项:是否按会议分类的标准报销;是否有超过会议内容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及不相关的费用;是否落实净化会议费内容的要求,报销借开会名义支付的旅游费用、发放纪念品费用、配发洗漱用品费用。
  3. 公务接待审核。公务接待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严格对接待标准进行审核,并审核是否有派出单位公函(通知)、经费预算审批单、票据、消费清单等报销手续。

(四)政府采购类

  1. 政府采购审核。目前,依据《利辛县201 -201 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对符合政府采购业务进行审核,凡是达到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必须实行政府采购并有相应的手续。《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2016-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财购〔2016〕75号)文件转发后,按照新的文件规定审核,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满5万元;工程类项目,单项采购预算满10万元的,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审核时,凡是符合政府采购的,必须有政府采购手续及相关采购合同。下一步政府采购改革,货物类(办公设备、家具)实行集中采购管理机构批量集中采购,按照相关手续审核。

 

四、支付票据审核要点

  1. 合法性的审核。单位申请支出时应向供应商或劳务提供者索取合规票据,包括税务部门印制的发票和财政部门印制(或监制)的票据,其他的票证只能作为原始单据或附件,不能作为报销凭据(工资以及人员经费支出的相关费用除外)。
  2. 有效性审核:各类票据都有其时效性,在其规定的有效期限内使用的票据为合规票据,对取得的逾期应由财政或税务部门收回的以及通过非法途径取得的票据和白条均不得作为合规票据予以报销。
  3. 合规性的审核。主要审核所记载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有关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否符合开支标准;凭证所填写的文字和金额是否字迹清楚、规范,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是否用双面复写纸套写或本身具备复写功能;是否盖有填制单位的合法印鉴,印章是否与收款单位一致等。票据开具的内容要完整明细,不得笼统,不得开具如食品、办公用品、维修费等。如果票据内容项目过多,应当附清单,清单上印章、金额应与发票的印章、金额一致,大小写填写相同,不得涂改,涂改视同无效票据。发票复印件或传真件不能作为原始凭证入帐。
  4. 完整性的审核。主要审核原始凭证的基本要素是否齐全,重点审核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等要素是否齐全。
  5. 逻辑性审核:票据出具单位与票据填写内容是否符合逻辑,不符合逻辑的要查明原因,未说明原因的不得报销。
  6. 签报手续的审核:报销时,票据上面应有经办人、证明人、财务人员、财务审批人、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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