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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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85688/202002-00001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利辛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利辛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1-16 发布日期: 202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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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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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利辛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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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0-01-16 00:00 信息来源:利辛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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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表

附表:2020部门预算批复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县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承担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县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司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负责、指导、实施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法学教育及法学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等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0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利辛县司法局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利辛县司法局

行政单位

2

 

 

 

三、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二)年度主要工作。一是切实做好基层工作。进一步深化“人民调解防护网”工程,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巩固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探索建立交通事故纠纷调委会和物业纠纷调委会。完善“三调”联动机制,建立纠纷预警机制,健全完善重大矛盾纠纷向党委政府报告制度。

推进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整合各业务管理系统,探索建立司法行政网上服务中心。运用现有场所,探索建设县级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以法律援助中心或社区矫正中心为依托,建设县级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机制;以司法所为依托,建设乡镇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建立集特殊人群管理、矛盾纠纷调处、法律援助受理、法制宣传教育、基层法律服务为一体的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在中心村、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面建设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着力打造以县乡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为主体、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为补充、实地中心与网上中心相关联的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二是切实做好特殊人群管控工作。开展“社区矫正中心规范提升”活动、“档案达标升级”活动,年中适时开展规范运行评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当地平安建设的总体部署之中。。继续完善考核办法,加强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强化日常监管,严格落实日常报告、外出审批,加强重点人员管理,定位手机配发率要超过20%。继续充实社矫工作力量,积极发展志愿者队伍,确保基层司法所有专人负责社矫工作,组织召开特专组成员单位会议,落实特殊人群有关政策、任务。

三是切实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主题宣传活动。多措并举,创新公民旁听庭审形式,进一步扩大覆盖面;继续组织开展“徒步普法行”活动以加强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城市(示范县)、示范基地“双创建”活动。推进基层和行业法治创建工作,确保美好乡村建设中心村都建成“民主法治示范村”。

四是切实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积极争取将法律援助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民生工程,推进政府责任落实。把“稳增长、调结构、提质量、强管理”作为重点,适时调整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保持援助案件总量增长。深化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开展示范工作站、联系点创建,推动站点规范化建设。

深入加强律师工作“一团一室一站”建设。成立法律服务团,为重点项目和重大活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城市社区要实现“律师工作室”全覆盖,继续推进律师进社区工作;在中心村设立“村(居)法律服务工作站”,深化服务美好乡村建设活动。推进政府、企业和农村法律顾问体系建设,确保规模以上企业、美好乡村建设中心村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组织指导律师进一步做好涉法信访、纠纷调解工作。继续推动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构建良好的诉辩关系。着力解决律师队伍建设与律所综合实力方面存在的不足,推动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

进一步完善公证机构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公证质量事故“零容忍”长效机制,以公证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开展公证行业“群众满意服务窗口”创建工作,促进全县公证行业的均衡发展。加强公证员队伍建设,强化执业能力培训,提高公证员业务素质,继续充实公证员队伍。

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围绕美好乡村建设,重点满足乡村法律服务需求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提升农村乡镇法治化管理水平。

五是切实做好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促进信息化技术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应用,积极争取纳入智慧城市建设体系。与公检法联系协调,提高政法系统单位内部信息资源共享水平和综合利用效益。与房产、民政等部门联系,推进司法行政资源与社会公共服务资源共建共享,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引进信息化专业人才,切实提高技术维护能力。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体数据库,提升“12348”法律援助平台建设应用水平。

部门概况。利辛县司法局于1979年成立,是主管利辛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是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职能是管理、指导全县的法制宣传、法学教育、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律师工作、公证工作、法律援助、社区矫正、行政复议、执法监督、合法性审查、依法行政工作等。司法局机关设8个职能股室及政治部,另外,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县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均设在县司法局。目前,全系统共有政法专项编制63人, 23个司法所,现有干警63人。下属3个律师事务所和21个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工作者110人。共有律师事务所5家,有执业律师60多名,公证处1家,有公证员3名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505.94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05.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505.94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公共安全支出1326.26万元,占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53万元,占5.2%;医疗卫生支出31.04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70.11万元,占4.8%。

 

二、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05.94万元,比2019年预算拨款增加35.28万元,增长2.4%,增长原因主要是在编人员工资增加及辅助人员工资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326.26万元,占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53万元,占5.2%;医疗卫生支出31.04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70.11万元,占4.8%。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2020年预算1326.26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56.39万元,增长4.4%,增长原因主要是2020年度在职人员调增工资等。其中:“行政运行”预算935.0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管理”预算51.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司法发展改革等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基层司法业务”预算55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所办公等支出;“法律援助及148专线”预算80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案件补助及148专线邮电费用等支出;“普法宣传”预算30万元,主要用于利辛县去普法宣传业务支出;“律师公证”预算15万元,主要用于律师管理股的业务支出;“社区矫正”预算150万元,主要用于利辛县社区矫正股室等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政府法治”经费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复议、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20年预算78.53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2.83万元,减少14%,减少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全部纳入社保机构发放。增长原因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提高等。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74.8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3.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20年预算78.53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2.83万元,减少14%,减少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全部纳入社保机构发放。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所属参公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事业单位医疗”预算*.*万元,主要用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20年预算70.1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24万元,增长6.4%,增长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等。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56.01万元,“提租补贴”预算14.0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 卫生健康支出2020年预算31.03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77万元,增长6%,增长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障缴费基数增加等。

三、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65.94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598.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9.42万元、津贴补贴228.03万元、绩效工资19.9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4.7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7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0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万元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82.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万元、印刷费5万元、咨询费0.5万元、手续费0.2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0.3万元、邮电费20万元、差旅费0.5万元、工会经费6.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2万元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4.88万元,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56.1万元、长期聘用人员工资408万元、抚恤金6.52万、提租补贴14万元等。

四、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收支总预算1505.9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1505.94万元,其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05.94万元,比2019年预算拨款增加35.28万元,增长2.4%,增长原因主要是在编人员工资增加及辅助人员工资提高。

八、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预算1505.9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5.28万元,增长2.4%,增长原因主要是在编人员工资增加及辅助人员工资提高。其中,基本支出1165.94万元,占77.4%,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340万元,占22.6%,主要用于基层司法业务、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2.6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县司法局办公区日常维修、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日常运转办公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单位共有车辆1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6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表

附表: 2020部门预算批复表(利辛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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