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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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8567X/201912-00151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利辛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名称: 【专家解读】:《利辛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12-30 发布日期: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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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专家解读】:《利辛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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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利辛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9-12-30 00:00 信息来源:利辛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及时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皖政秘〔2015〕23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皖民社救〔2017〕117号)。

三、工作目标

政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四、主要内容

(一)坚持应救尽救,确保有困难的群众都能求助有门,并按规定得到及时救助;

(二)坚持适度救助,着眼解决基本生活困难、摆脱临时困境,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

(三)坚持公开公正,做到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公正;

(四)坚持制度衔接,加强各项救助、保障制度的衔接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五)坚持资源统筹,促进政府救助、社会帮扶、家庭自救有机结合。

五、创新举措

临时救助实行一事一救,申请人以同一事由重复申请临时救助,无正当理由的,不予救助。临时救助属一次性救助,对于因同一事由造成基本生活严重困难,持续时间较长的,应转介到其他社会救助制度。

六、下一步工作

县民政要积极会同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对临时救助制度落实政策情况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防止挤占、挪用、套取等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对因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违规办理临时救助或贪污、挪用、扣压、拖欠临时救助金的经办机构和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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