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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2 08:09 来源:利辛县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利辛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s://www.lixin.gov.cn/XxgkAnnualReport/year/486/2024.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利辛县永兴东路669号(人民北路与永兴路交叉路口西侧),电话:0558-8807896,邮编:236700)。

一、总体情况

(一)深化主动公开,提升透明度与参与度

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围绕社保、医疗、住房、托育、养老服务等民生关切领域,全年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3528条。针对群众“看不懂”“找不到”等问题,采用“一问一答”“图解政策”“短视频解读”等形式开展政策阐释,并举办6期在线访谈。围绕食品安全、政务服务、城市更新等主题,组织“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10余场。按时保质编印《县政府公报》4期,及时刊载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及惠民利企政策。县政府办公室将持续对标2025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深化“阳光政府”建设,推动公开内容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管不管用”转变,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保障合法权益

依托依申请公开平台,我们构建了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通过开展专项培训、建立答复会商机制、严格落实办理规范,切实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全年共办结依申请公开事项34件,均按时规范答复,办结率达100%。

(三)强化信息管理,确保准确与安全

优化信息结构,开展历史及无效信息清理专项行动,全年清理无效信息3629余条,并规范栏目说明发布,提升信息有效性与公信力。同时,严把信息发布质量关,严格落实审核与属性审查制度,全年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排查10余次,重点整治表述错误、非法链接及隐私泄露风险,及时修正2000余条错别字信息。今年以来,我县共发布文件3条(其中规范性文件1条),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32件,废止失效文件0件。

(四)优化平台建设,提供智慧便捷服务

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阵地,我们持续优化栏目设置与界面设计,提升用户体验,集成政策热点与服务资源,提供7×24小时智能反问与导办服务,极大方便群众实时获取信息。2025年县长热线共受理群众诉求102144件。

(五)加强监督保障,构建长效机制

我们强化责任落实,通过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举一反三。本年度开展业务培训20余次,通过脱产学习、专题培训、集中办公等形式,实现对乡镇、县政府部门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培训全覆盖,有效提升业务能力。积极落实上级部署,开展并宣传基层社会评议线上调查,结果显示基层政府信息透明度较高,社会公众满意度良好。2025年,我县未发生因信息发布不当造成严重后果而被追究责任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4

0

0

0

0

0

3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9

0

0

0

0

0

2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4

0

0

0

0

0

3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法定主动公开目录不够精简:现有目录存在栏目设置冗余、分类不够科学等问题,重点领域信息的呈现方式较为分散,展示效果和用户获取体验有待提升。

政策解读实效性不足:虽然已实现政策文件应解读尽解读,但部分解读内容形式单一、专业术语较多,缺乏针对不同受众(如企业、群众)的差异化表达,在帮助公众读懂政策、用好政策方面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二)改进措施

优化目录结构,强化专题整合:对照省级统一制定的县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标准,对本级法定主动公开目录进行全面梳理,合并重复栏目、删减非必要条目,在确保法定内容应公开尽公开的前提下,推动目录体系更加简洁、清晰、实用;同时围绕营商环境、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搭建政策专题页面,实现信息集成化、场景化展示。

提升解读质量,拓展宣传渠道:创新政策解读形式,综合运用图解、短视频、问答、案例说明等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多元化解读;依托政务公开专区、政务服务大厅、社区宣传栏等线下阵地,结合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线上平台,常态化开展政策宣讲与咨询服务,切实增强政策传播力、理解度和落地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