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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00:00 来源:利辛县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2021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利辛县永兴东路669号(人民北路与永兴路交叉路口西侧),邮编:236700,电话:0558-8807896)。现发布《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县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促进工作开展。现将2021年度利辛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建立“政策文件库”平台,按照扶贫、卫生等16个主题进行分类,方便对相关领域政策查询。同时,为有效传递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实施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并已建成投入使用。完成编制《利辛县政务服务“全生命周期”事项一本通》,涵盖个人和企业办理事项等865个。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4907条,其中行政权力运行361条,重大建设项目类信息351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类信息发布895条,公共资源配置类信息发布329条,公共监管类信息发布273条,财政资金类信息发布217条,三大攻坚战类信息发布33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共收到依申请案件数共45件,予以公开43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件,延期办结数0件,结转至下年度办理数为0件,无超期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1.把好信息公开审核。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分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发布。

2.强化信息公开排查。县政府办公室采用对全县政务公开平台开展涉密涉敏问题采取日常监测的方式,下发问题清单26个。对信息公开平台开展安全监测检查6次,反馈涉及关敏感词、个人隐私泄露等问题300余条,已全部完成整改。

3.深化政策解读工作。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通过文字、图片、视频动漫等方式对政策进行解读。主动公开解读26篇,其中文字解读22篇、图片解读2篇、视频解读2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务公开目录中新增了“双招双引”“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惠民惠农信息”等多个栏目和专题。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情况。按照省市要求,对我县政务新媒体全力开展整治,不符合条件的全部关停。目前共保留政务新媒体11家。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制定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明确牵头部门、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每项工作可量化、可监督、可考核。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组织多场学习培训,邀请有关专家、政务公开工作资深人士等开展授课培训2次。三是邀请专业检测。与第三方专业测评公司合作,每季度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发布情况进行检测,建立问题清单并迅速整改。四是强化监督考核。由专人负责收集信息并发布,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严格执行奖惩办法,追究责任,结果通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2021年我县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五是定期开展社会评议。切实发挥评议工作的正向激励作用。2021年全年我县未发生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0

5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5 

 0

 0

 4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3

 0

 0

4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45 

 

 

 

 

 

4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还较为薄弱;二是政策解读的多样性还有所欠缺;三是主动回应的时效性还有待加强。

2022年,将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效。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形式、回应关切、新闻发布,不断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制度机制,逐步扩大公众参与维度。

一是进一步提升基础信息公开质量,促进政务信息实现全链条管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多方位、多领域、多渠道发布政府信息。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等相关流程,提升政策文件公开质量,列明文件的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提供文本下载功能。

二是进一步提升重大政策解读质量,促进政务公开更加便民利企。持续做好“双招双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有关重大政策解读材料的编写和审核把关,重点体现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等实质性内容,使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充分了解政策红利。

三是进一步提升考核监督质量,促进发布信息保障更加规范。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按照每季度不少于1次的频率,对各乡镇、部门开展政务公开专项检测,确保信息发布质量。同时,加强对各单位信息发布工作人员的培训,针对重点任务分工及时调整培训内容,确保全年工作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四)强化监督考核,由专人负责收集信息并发布,根据我镇在县里的排名成绩及反馈评估分数,对我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严格执行奖惩办法,追究责任,结果通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2021年我镇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五)定期开展社会评议,邀请镇人大代表对政务公开信息进行评议,增强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针对评议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发挥评议工作的正向激励作用。2021年全年我镇未发生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的情况。

(四)强化监督考核,由专人负责收集信息并发布,根据我镇在县里的排名成绩及反馈评估分数,对我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严格执行奖惩办法,追究责任,结果通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2021年我镇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五)定期开展社会评议,邀请镇人大代表对政务公开信息进行评议,增强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针对评议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发挥评议工作的正向激励作用。2021年全年我镇未发生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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