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政府办公室2019年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20-01-16 00:00
来源:利辛县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利辛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利辛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室联系(地址:利辛县前进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西南监察委大楼,电话:0558-8807896,邮编:2367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效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19年,我办主动公开信息数7761条,主动公开信息数中:机构职能类19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33条,规划计划类11条,行政权力运行类131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217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686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687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我办及时更新了依申请公开条件、流程说明以及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确保政务公开网上申请平台畅通。2019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2件,分别是互联网上受理2件、书面受理0件。所有依申请公开件均已按照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间内办结吗,做到了程序到位、公开和回复合法。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信息“三审”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业务分管领导为审核责任人,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所有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文件不上网。
(四)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县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以县政府网站改版为契机,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展示功能,设立了五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新闻发布等栏目,根据《安徽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对县政府本级、乡镇及县直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进行调整;设立政府公报专栏,印发政府公报5期。
(五)监督保障情况。明确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县政府年终绩效考核体系,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每季度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33 | 24 | 16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13.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6 | 0 | 0 | 0 | 0 | 0 | 6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虽然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密切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但与省市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着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部分信息公开的质量、时效性还未达到人民群众的要求;二是政策解读不到位、宣传不到位,没有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政策解读,部分政策群众的知晓率较低;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比较匮乏,业务水平不高,部分乡镇和部门政务公开流动性大,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重点从以下几方面下功夫:一是全力抓好主动信息公开。继续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调整,着力推进“五公开”,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围绕“三大攻坚战”、重大建设项目、公共监管信息、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工作任务优化公开渠道,开设专题专栏,汇聚各环节公开主体的公开信息,实现“一站式”公开。二是全力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针对日常监测和考核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加大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调研和业务培训力度,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强化工作落实。每年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重点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三是全力巩固提升“两化”成果推广。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指导基层开展研究和探索,在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标准、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的基础上,加大基层决策公开推进力度,完善基层解读回应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政务新媒体的推送优势,全力推动新时代政务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大力宣传贯彻新《条例》。县政府办公室及时出台了《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及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并在政务公开网平台开设专题集中宣传,转载了新《条例》全文及解读,制作政务公开宣传月图解,集中发布宣传活动开展等情况。在2019年6月份开展了新《条例》集中宣传活动,活动中共发放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读本、宣传单等宣传材料1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问题150余个。
(二)持续巩固基层“两化”成果。2019年度,利辛县政务公开“两化”工作作为市级试点单位,通过对“两化”发布平台进行升级改版,主要围绕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社会救助四个方面开展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展示,并新增了减税降税、社会保险两个方面工作。
(三)全力推进问题整改。为进一步提升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2019年度,我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采取第三方机构评估,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全面监测,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并向各乡镇 、各部门定期反馈监测结果,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将测评情况和问题整改纳入年度政务公开考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