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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政府2016年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7-03-07 00:00 来源:利辛县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利辛县政府2016年信息公开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向社会公布我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分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情况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现报告如下。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今年以来,我县按照省市文件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构建阳光型、服务型政府发挥了积极作用,全面提升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水平。

(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栏目增设工作。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全面做好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相关栏目信息发布工作。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我县多次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就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牵头部门的政府信息发布情况和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网存在问题进行了通报,并针对存在问题进行了逐一点评,会议要求要求各部门认真加以整改落实。

(三)加强政务公开业务指导。 加强分类指导,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环境保护、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人事安排、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热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5278条。县政府办2051条,县直各部门8540条,乡镇4687条。其中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财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330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有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未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收费、减免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工作措施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在:个别单位重视力度不够,工作进度有差距,个别单位信息员缺岗,出现栏目信息长期不更新或空白。部分重点领域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难以掌握,如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国有企业财务等领域信息公开难度较大。乡镇政府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栏目不对应,信息发布工作质量差次不齐。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使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抓好落实: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和宣传。通过组织人员参加上级部门及本县开展的相关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业务素质。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作用,利用报刊、互联网等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提高社会各界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度,营造良好的信息公开工作氛围。

(二)进一步推进乡镇和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并与村务公开有机结合,加大财政收支以及征地补偿、涉农补贴、救灾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把群众关注的教育、卫生、住房、金融、食品药品等热点问题纳入信息公开领域,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进一步规范完善各项公开制度。下大力气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努力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运作。重点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审议和考核制度及社会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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