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我县院前急救体系,加强县紧急救援中心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决定面向我县县直全额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
(三)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4名,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选调范围
利辛县县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教育系统在编教师)。
四、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2.具有两年以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2月26日)。同时,应符合现工作单位的最低年限要求。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5年2月26日以后出生)。
5.具备选调岗位规定的学历条件。
6.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7.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有关任职回避的规定。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6年2月6日,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www.lixin.gov.cn)通知公告栏上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26日—3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利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楼人事股。
(3)选调岗位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学信网验证报告;
②本人近期蓝底或红底小二寸免冠证件照4张;
③符合选调岗位身份编制、考核等限制条件的有关材料(如招考录用、聘用文件,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等);
④《2026年利辛县紧急救援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用同一张A4纸正、反两面打印),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委编办和县人社局审核,并加盖公章。
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选调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选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报名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本次选调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
2.资格审查
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核减选调计划数。
(三)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公共基础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设定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须在3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利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楼人事股。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时间为3月8日上午8:00—10:30,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报考人员可在3月13日后登录利辛县人民政府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根据选调计划数,在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最后1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
2.入围面试人员,须在3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地点:利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楼人事股。
3.面试时间为3月21日,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5.为确保面试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若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选调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应试者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6.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确定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根据选调计划数和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同分,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然后进行公示。
2.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3.考察期间,选调单位将派出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实施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被考察对象的相关情况,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对象需提交近三年的工作小结(1500字左右)。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若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4.考察后,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形成综合评价报告。卫健工委研究后确定拟选调人员,并按规定时间将材料报送县人社局。
5.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和调动
拟选调录用人员名单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此次选调录用人员设置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时间从录用之日起算。
本《公告》由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8832052(县卫健委)
0558-8812151、8803137(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8-8809913(县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2026年利辛县紧急救援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中共利辛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利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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