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62300318516X3/202511-00027 | 组配分类: | 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望疃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 名称: | 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望疃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权属调整方案公示 | 文号: | 无 |
| 发文日期: | 2025-11-17 08:00 | 发布日期: | 2025-11-17 08:00 |
为保障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望疃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有序推进,维护整治区域内村集体及村民合法土地权益,根据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相关政策要求,现将本镇整治区域权属调整方案公示如下:
望疃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涵盖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产业导入、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风貌提升和历史文化保护等6大类项目,涉及21个行政村,分别是蔡桥村、丹凤村、富康村、和谐村、红旗村、蒋疃村、梨园村、刘怀寨村、刘桥村、芦沟村、桥西村、双河村、汪大村、汪桥村、玉光村、望疃村、辛沟村、兴旺村、雁沟村、长河村、赵集村。
望疃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整治区域内土地权属性质主要分为国有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他项权利等,除了集体所有的以外,均为国家所有。
坚守依法依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坚持确权登记先行原则。对于纳入整治区域的土地,优先按照土地确权登记的要求核实权属现状,确保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在权属清晰、明确的基础上推进。
秉持公开公正原则。土地权属调整过程中,广泛征求相关权利人的意见,并实行公告制度,确保权利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受益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
遵循自愿协商原则。在政府引导、村组协调、农民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尊重权利人的意愿,维护其合法权益。政府鼓励土地整理,主要依靠农村集体经济的力量,经营规模和方式由集体经济组织自主决定,政府进行宏观调控引导。
坚持利益不受损原则。权属调整过程中,不得损害相关权利人的权益。项目区在土地综合整治前后,土地行政界域和权属界线应尽量保持一致,避免进行大规模调整,以维护乡、镇、村行政区域的稳定性。
坚持土地适度集中原则。遵循方便耕种、就近安置的原则,尽量减少飞地、插花地和宗地数量,以此为契机解决农村承包土地“碎片化”,使同一权利主体的土地尽可能集中连片,为土地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合同约定原则。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凡涉及调整的土地权属主体都要以书面形式签订权属调整协议等合同书,明确各土地权属主体及其相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本次整治不涉及土地所有权调整,土地所有权仍归原村集体所有。
项目实施后,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土地使用权调整由工作小组与村集体充分沟通后确定,待项目完成后,由村集体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结合村民实际需求及土地利用规划,统一重新分配。
望疃镇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整治区域内土地及产业导入项目,将流转至利辛县产发公司统一运营。
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2月10日),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的形式送至利辛县望疃镇人民政府进行意见反馈。
联系人:汝宁
联系电话:17356701936
通讯地址:利辛县望疃镇人民政府
利辛县望疃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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