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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MB1681880U/202507-00172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发布机构: 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 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利自然资规监罚〔2025〕20号)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7-29 16:25 发布日期: 2025-07-29 16:25

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利自然资规监罚〔2025〕20号)

发布时间:2025-07-29 16:25 来源: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3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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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韩**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利自然资规监罚〔2025〕20号

非法占地

根据2004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2014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利辛县**镇***村***村民小组集体土地450.33平方米;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符合规划的土地上新建的钢架棚400.77平方米;铁皮房12.61平方米;水泥地面27.97平方米和其他设施;

3.拆除在非法占用的不符合规划的土地上新建的钢架棚8.98平方米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4.处以非法占用的8.98平方米基本农田每平方米30元罚款,计罚款人民币269.4元;处以非法占用的441.35平方米村庄用地每平方米10元罚款,计罚款人民币4413.5元;合计罚款4682.9元。

0.4682.9万元


2025/07/29

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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