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623MB1681880U/202508-00149 | 组配分类: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 公告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 名称: | 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利自然资规监罚〔2025〕26号) | 文号: | 无 |
| 发文日期: | 2025-08-15 16:29 | 发布日期: | 2025-08-15 1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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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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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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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
自然人 |
利自然资规监罚〔2025〕26号 |
非法占地 |
根据2004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201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利辛县**镇**村**庄集体土地3596.4平方米;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罩棚一个,建筑面积539.06平方米;6间平房,建筑面积146.68平方米;厕所一个,建筑面积24.42平方米;洗车房一个,建筑面积60.40平方米;硬化地面面积2066.29平方米及其它设施;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硬化地面面积592.62平方米,恢复土地原状。 3.处以罚款80452.8元人民币(2015年7月27日,李*已履行缴纳罚款,折抵本次罚款,不再另行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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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 |
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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