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623MB1681880U/202510-00097 | 组配分类: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 公告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 名称: | 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利自然资规监罚〔2025〕30号) | 文号: | 无 |
| 发文日期: | 2025-10-24 17:03 | 发布日期: | 2025-10-24 17:03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
高** |
自然人 |
利自然资规监罚〔2025〕30号 |
非法占地 |
依据2004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201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镇*****村***庄村民组集体土地467.28平方米;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加油站罩棚,建筑面积310.44平方米,硬化道路和其他设施; 3.对非法占用的土地467.28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20元罚款,计罚款9345.6元人民币。 |
0.9345.6万元 |
|
2025/10/24 |
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