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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98775401G/202511-00061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布机构: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冬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07 10:20 发布日期: 2025-11-07 10:20

冬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5-11-07 10:20 来源: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5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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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来临,火锅成为广受消费者欢迎的餐饮方式。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与健康,现就冬季食品安全特别是火锅消费提示如下:

一、注意食材处理安全。烹饪及涮煮过程中应坚持生熟分开、荤素分开,使用专用筷具与容器,防止交叉污染。

二、确保食物烧熟煮透。每次添加汤汁后,应待锅底再次充分沸腾后方可继续煮食,避免因温度不足导致致病微生物残留。

三、注重膳食合理均衡。不宜过量食用动物内脏等胆固醇含量较高的食材。建议不饮用火锅汤料,因长时间涮煮会使汤中嘌呤类物质与亚硝酸盐含量上升,不利于健康。

四、慎选高风险食材。谨慎选用四季豆、野生蘑菇、鲜黄花菜等易引发化学性食物中毒的原料,如要食用,须经规范加工处理。

五、严把食品原料关。不购买、不使用过期、腐败变质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选购肉类时应查验检疫合格证明,拒绝“三无”肉品。

六、规范酒水饮料采购。不购买、不饮用来源不明的酒类及自制泡酒等饮品,特别是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的“三无”产品,严防误食甲醇导致中毒。

七、加强场所卫生管理。食品加工及集体聚餐场所应做好环境清洁,落实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措施,完善相关防护设施,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请广大消费者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养成健康饮食习惯,度过一个安全、温暖的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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