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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020F/202510-00004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利辛县汝集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类行政处罚案件基本信息公示(汝集所2025101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0-19 09:18 发布日期: 2025-10-19 09:18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类行政处罚案件基本信息公示(汝集所20251014)

发布时间:2025-10-19 09:18 来源:利辛县汝集镇人民政府 浏览:5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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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对象 案件名称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种类和内容 处罚依据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处罚时间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1 利辛县汝集镇新鲜生活超市 利辛县汝集镇新鲜生活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山药案 2025年7月11日,我局接安徽润安信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No:XBJ25341623350534588),显示当事人经营的山药经抽样检验,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1.没收违法所得79.6元;
2.罚款2000元;1-2项合计罚没款2079.6元。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14 利市监处罚〔2025〕786号 当事人应当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装股打印《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后,再到相关银行或者通过登陆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统一支付平台(pay.ahzwfw.gov.cn)缴清上述款项。逾期
不缴纳者,将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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