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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98775401G/202508-00042 组配分类: 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类行政处罚案件基本信息公示(永兴所2025080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8-04 10:16 发布日期: 2025-08-04 10:16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类行政处罚案件基本信息公示(永兴所20250804)

发布时间:2025-08-04 10:16 来源: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9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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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件基本信息公示
序号 处罚对象 案件名称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种类和内容 处罚依据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处罚时间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1 利辛县永兴好多保百货超市 销售无中文标签化妆品 当事人办理了《营业执照》在亳州市利辛县永兴镇程湖村中街2号从事百货经营。当事人于2022年3月20日从山东省临沂市好多宝公司购进“eilaiya”牌EYESHADOW 5盒,该“eilaiya”牌EYESHADOW 是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所称化妆品。该“eilaiya”牌EYESHADOW外包装无中文标签, 进价为1.5元/盒、销售价为2元/盒,至2025年4月7日执法人员检查时上述产品已售出3盒、剩余2盒、获利1.5元、货值金额10元。 1.没收无中文标签化妆品“eilaiya”牌EYESHADOW 2盒;
2.没收违法所得1.5元;
3.罚款2000元。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8/4 利市监处罚〔2025〕491号 当事人应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装股打印《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后,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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