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623713998587B/202507-00001 | 组配分类: | 互动回应 |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 名称: | 关于20250609074120007号市长热线的回复 | 文号: | 无 |
| 发文日期: | 2025-07-01 15:31 | 发布日期: | 2025-07-01 15:31 |
关于20250609074120007号市长热线的回复
您好!您反映:6月1日通过皖事通申请公租房,因工作岗位在张村镇不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未明确规划的范围!既然没有明确就不能作为依据!既然有规划区的范围怎么不写出来或者根据那条规定写出乡镇不符合!问题已收悉。利辛县住房发展中心答复如下:
经再次向利辛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咨询,利辛县城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于2022年调整,范围为:北至迎宾大道、西至天成大道、南至阜蒙路、淝河南路、东至驻马沟。因你工作单位在张村镇,不在利辛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根据利政办【2024】14号《利辛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二章第七条之规定:公租房保障的对象为县城市规划区内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您不属与公租房保障对象。请谅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利辛县住房发展中心,电话0558-8803219
利辛县住房发展中心
2025年6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