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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详情
索引号:
11341623MB19736724/202504-00072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利辛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无
名称:
徐某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案
文号:
无
发文日期:
2025-04-15 11:08
发布日期:
2025-04-15 11:08
徐某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案
发布时间:2025-04-15 11:08
来源:利辛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3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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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2日上午,利辛县公安局春店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在利辛县城关镇马桥村某民房内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经查:系徐某将购买后用于售卖的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在该一楼民房内,经清点烟花爆竹共计191件(烟花爆竹185件6盘)。2025年2月28日,利辛县公安局春店派出所将“徐某涉嫌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案件移交至我局。徐某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擅自销售烟花爆竹。以上事实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处人民币23000元(贰万叁仟元整)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烟花爆竹185件6盘)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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