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省政府 市政府

繁体中文  |  长者版  |  无障碍  | 

返回首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专题首页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 内容详情
索引号: 11341623MB1681880U/202504-00093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发布机构: 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 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利自然资规监罚〔2025〕4号)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4-27 16:43 发布日期: 2025-04-27 16:43

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利自然资规监罚〔2025〕4号)

发布时间:2025-04-27 16:43 来源: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43 次
【字体大小: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庄**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利自然资规监罚〔2025〕4号

非法占地

依据2019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2021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1.责令利辛县**镇人民政府退还非法占用的2511.89平方米国有土地给利辛县**学区**小学、退还非法占用的2238.01平方米集体土地给**镇**村;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二栋3层厂房(建筑面积6138.18平方米)和其他设施;

3.处以对非法占用的4749.9平方米建设用地每平方米100元罚款,计罚款474990元人民币。

47.499


2025/04/27

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