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3MB0U19825Q/202506-00004 | 组配分类: | 旅游提示警示信息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利辛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5年文物保护提示信息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6-03 09:42 | 发布日期: | 2025-06-04 09:42 |
1. 参观文物古迹时,请自觉遵守保护规定,不刻画、涂写、触摸文物本体,不在文物保护范围内吸烟、用火。
2. 发现文物损坏、盗窃或非法交易行为,请及时联系当地文物管理部门(电话:8012339)或报警。
3. 切勿擅自挖掘、移动散落在野外的文物遗存,原地保护并上报相关部门。
4. 在县域内进行工程建设、土地开发时,若发现疑似文物埋藏迹象(如古代砖瓦、陶器残片等),请立即停工并保护现场,第一时间向文物管理部门报告,未经许可不得继续施工。
5. 积极参与文物保护宣传,劝阻破坏行为,共同守护家乡历史文化遗产。
6. 若家中有祖传文物,建议联系文物部门进行登记与鉴定,合法传承文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