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3003185012L/202505-00185 | 组配分类: |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王市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利辛县一般食品安全事件应急保障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5-31 10:56 | 发布日期: | 2025-05-31 10:56 |
一、通讯和信息保障
应急响应启动期间,相关人员手机要保证24小时开通,确保上下通信联系畅通,严禁关机或者无人应答。
二、人员保障
应急响应启动期间要做好值班和备勤工作,保证有专人值班,领导在岗带班。相关应急处置人员要全部在岗,不得擅自离岗,遇到紧急情况,相关人员保证2小时内完成集结,做出应急处理。
三、技术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受应急指挥部委托,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四、物资和经费保障
应急响应期间,应急设施、装备,包括执法车辆、通讯设备、检测设备在内的相关物资、设备要随时处于备用状态,做到随时应急,随时使用。
五、医疗保障
卫生健康部门建立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的医疗救治体系,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迅速开展医疗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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