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30031851190/202501-00042 | 组配分类: | 年度计划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展沟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关于利辛县2025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的公告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1-01 10:11 | 发布日期: | 2025-01-01 10:11 |
根据《亳州市财政局亳州市乡村振兴局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亳州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亳财农(2021)309号)、和《亳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毫财农(2022)74号)文件精神,按照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总体部署,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12月29日会议研究同意批复,现将《关于利辛县2025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进行公告,详细情况见附表。
公告时间
公告期为10天(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8日)。
如对该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展沟镇人民政府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0558-8812826
通讯地址:利辛县淝河路与高新陆交叉口西北角人社大厦7楼
展沟镇人民政府监督举报电话:0558-8929218,邮箱:Lxxzgzfpb@126.com,通讯地址:利辛县展沟镇人民政府;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
《展沟镇2025年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明细(小额信贷)》
《展沟镇2025年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明细(交通补助)》
《展沟镇2025年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明细(雨露计划)》
展沟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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