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省政府 市政府

繁体中文  |  长者版  |  无障碍  | 

返回首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专题首页 > 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 内容详情
索引号: 11341623MB18926968/202505-00037 组配分类: 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发布机构: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 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利辛县2025年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禽畜防控扑杀补贴)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22 17:42 发布日期: 2025-05-23 17:41

利辛县2025年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禽畜防控扑杀补贴)

发布时间:2025-05-23 17:41 来源: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70 次
【字体大小:
利辛县2025年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禽畜防控扑杀补贴)
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方式 发放时间 咨询方式 备注
国家标准 省级标准 市级标准 县区标准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禽(畜)防控扑杀补助 农业部公布2017强制扑杀补助标准、《农业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农医发〔2016〕35号)、《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牧〔2016〕171号)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利辛县2023年动物防疫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利农函〔2023〕8号)
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养殖者 种禽、产蛋禽5元/羽;雏鸡、青年鸡及其它禽2元/羽;
羔羊50元/只,5kg-20kg100元/只,40kg以上200元/只;产奶牛3000元/头,后备母牛、奶公牛及
肉牛1000元/头;
乳仔猪50元/头,15kg-50kg100元/头,50kg-100kg200元/头,100kg以上300元/头。
个人申报-乡镇初审-县农业农村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疑似染疫动物进行扑杀,并对结果进行汇总审核予以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会同财政部门逐级上报-待资金下达后经县政府批准-县代发银行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随时申请,随时受理。财政部门应根据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材料依据,于15个工作日内集中兑付。 0558-880038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