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3003185098F/202505-00024 | 组配分类: |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大李集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农村危房改造】大李集镇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改造条件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5-23 12:41 | 发布日期: | 2025-05-23 12:41 |
农村危房改造申报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本镇农业户籍(含户籍制度改革时就地农转非,但不包含宅基地复垦农转非人员),只有唯一一处住房,并在本镇长期居住,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属于本市农村危房改造普查档案信息系统在册的危房户。
3.属于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中任意一种类型。 农民自愿申请,农户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应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自行申请有困难的,由村(居)委会组织人员帮助提出申请。村(居)委会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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