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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MB19736724/202504-00015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利辛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许某某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4-01 15:52 发布日期: 2025-04-01 15:52

许某某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案

发布时间:2025-04-01 15:52 来源:利辛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8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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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 月 22日 ,利辛县公安局孙集镇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逻中发现,在孙集镇栗土楼村前许庄的许某某商店非法储存烟花爆竹53箱。经核查,该店实际经营者为许某某,且许某某未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2025年2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到利辛县公安局移交的“许某某涉嫌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案件,许某某无证经营烟花爆竹。以上事实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烟花爆竹53箱)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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