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3713998587B/202503-00015 | 组配分类: | 办理配租配售公告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利辛县2025年度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方案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3-12 08:42 | 发布日期: | 2025-03-12 08:42 |
利住房〔2025〕05号
利辛县2025年度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方案
为做好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实物配租工作,根据《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利辛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利政办秘〔2024〕14号)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配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截止到2025年3月7日,通过安徽政务网申请的县城市规划区内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经户籍、房产、社保等大数据联查后确定的42户公租房保障对象。
三、配租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3月18日 下午15:00
地点:县住房中心发展中心二楼会议室
四、配租房源
本次公租房配租房源共55套,其中家和苑17套、莱弗11套、博澳华庭4套、民和苑4套、金汇9套、晴岚溪10套(详见配租房源表)。
五、配租方式
(一)进场。申请人持居民有效身份证进场,申请人不能到现场选房的,本人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选,并对委托真实性和委托事项结果负责。
(二)选房
1、选房顺序按网上申请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每人选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
2、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只能选取一个幢号里的一个房号,房源被选中后,工作人员做好标记,现场进行登记,不可重复选取,不可更改。
3、房源选定后,现场办理《利辛县公共租赁住房自选房源确认单》。申请人凭确认单在3月28日前到利辛县公租房运营服务中心签订合同、缴纳租金、办理入住手续。
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原则上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六、相关要求
1、申请人和工作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就座完毕,选房期间,不得随意走动,注意保持会场秩序。
2、本方案仅适用于2025年第一批公租房实物配租活动,由县住房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附:1、2025年度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拟配租人员名单
2、2025年度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拟配租房源表
利辛县住房发展中心
2025年3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