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省政府 市政府

繁体中文  |  长者版  |  无障碍  | 

返回首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专题首页 > 认定结果 > 内容详情
索引号: 1134162300318516X3/202503-00055 组配分类: 认定结果
发布机构: 利辛县望疃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评定标准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04 08:58 发布日期: 2025-03-04 08:58

【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评定标准

发布时间:2025-03-04 08:58 来源:利辛县望疃镇人民政府 浏览:57 次
【字体大小:

农村危房改造评定标准

 

按照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居住房屋危险性评定工作的通知》(建村函﹝2018﹞3019号)要求,切实抓好4类重点对象危房等级评定工作,并录入危房管理信息系统。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退出档案内要有房屋安全认定材料,并做到四类重点对象鉴定全覆盖“一户一表”资料准确无误。

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要优先选择加固方式对危房进行改造,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采用加固方式改造。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乡镇要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