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3MB18926968/202412-00084 | 组配分类: | 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 公告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2024年关于申请拨付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的公示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12-19 15:40 | 发布日期: | 2024-12-20 15:39 |
关于申请拨付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1〕63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2〕11号)以及皖财农〔2023〕1363号和皖财农〔2024〕401号文件通知要求,按照病死猪“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通过养殖企业申报,无害化处理中心统一集中处理,经官方兽医审核,利辛县2023年度共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10.8461万头,按照文件规定,中央配套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资金每头补助50元,省级和县级各配套处理资金每头15元,生猪以外的其他类畜禽及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兜底费用:10万元(2023年度共处理病死家禽16.5万羽,羊97只,牛21头,狗10条,农业执法、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病害肉5.7吨,给予10万元兜底补贴资金),2023年度共需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877.688万元,现申请将补助资金拨付给利辛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利辛县百奥迈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特此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电话:0558-8800380 8800303
举报地址:利辛县城关镇建设路与前进路交叉口利辛县畜牧兽医发展服务中心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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