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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8000/202501-00013 组配分类: 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受手续办理
发布机构: 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受手续办理指南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10 10:30 发布日期: 2025-01-10 10:30

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受手续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5-01-10 10:30 来源: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17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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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文件依据:1、《关于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接收有关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发〔2022〕64号)二、加强转递渠道分类管理 (一)强化机要通信转递渠道保障。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工 作条例》要求,加强与干部人事档案转递衔接,对曾从党政军机 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转出,或拟转往 上述单位的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进行转 递。(二)除曾属于党政军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国有企事业单 位干部人事档案之外的其他档案,在各类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之间 转递,可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或专人送取方式进行。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20号)三、积极做好档案接收工作。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加强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工作,合理安排工作力量,按规定做好材料甄别、整理和档案入库管理工作。落实档案接收告知承诺制,对缺少关键材料的,经与高校协商退回并补充材料,或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高校毕业生作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对缺少非关键材料的,采取先存后补方式予以接收。关键材料一般是指用于核定存档人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重要信息的材料。对到集体立户用人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将其档案纳入用人单位集体账户保管,提高管理服务效率。及时采集档案基础信息,并上传至全国跨地区档案管理服务平台,方便高校毕业生查询办事。
    • 2.对象范围:自然人
    • 3.办理条件: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代理单位录(聘)用
    • 4.办理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5.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安徽省政务服务网亳州分厅,选择该事项申请办理; 2.受理: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不予办理,并将原由告知申请人。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相关要求; 3.办结:对符合办结条件要求的及时办结。
    • 6.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 7.办理途径: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县政务中心二楼5号窗口或人社分厅一楼2号窗口
    • 8.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短信或其它方式
      9.咨询电话:0558-880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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