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3713998587B/202405-00155 | 组配分类: | 本级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士军解读】《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5-10 14:35 | 发布日期: | 2024-05-10 14:35 |
【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士军解读】《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通知》
2024年5月16日,利辛县住建局、利辛县财政局、利辛县民政局、利辛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通知》,为便于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财政厅 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通知》(建村函〔2024〕131号)及《亳州市住建局 财政局 民政局 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通知》(亳建村〔2024〕2号)文件要求,扎实做好我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出现低收入群体因住房安全问题返贫现象,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三、起草过程
我局根据《亳州市住建局 财政局 民政局 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通知》(亳建村〔2024〕2号)牵头起草了利辛县《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分别征求财政、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利辛县《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通知》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确保农村困难人群住房安全有保障,按照“应改尽改、动态清零”工作要求,加强低收入群体住房动态监测,符合政策的及时纳入年度危房改造计划,确保发现一户,改造一户。
五、主要任务
(一)对危房改造对象及认定进行了详细阐述,让群众更加了解哪些是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由那个部门来认定。
具体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支出型困难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脱贫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由民政部门认定;支出型困难家庭、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由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定。
(二)将补助标准进一步明确: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贴为辅。拆除重建每户2.5万元,修缮加固每户0.6万元。
(三)明确工作要求
1、加强农房日常监测。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农房定期体检制度,加强日常监测。
2、加强信息共享。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同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民政部门的沟通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健全完善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
3、严格技术标准。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相关标准规范、技术导则施工,确保改造后农房满足正常使用安全要求,具备基本使用功能。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应同步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
4、严格质量安全管理。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过程管理,加强技术指导,确保符合质量安全要求。要选用由培训合格的乡村建设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施工任务。
5、严格竣工验收。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竣工后,应及时组织验收。
6、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县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一卡通”管理要求,及时将补助资金支付给农户。各乡镇要严格执行《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与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无关的支出,不得在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
解读部门:利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咨询电话:8803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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