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3003185186X/202412-00172 | 组配分类: |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旧城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普法讲师团】2024年旧城镇普法讲师团信息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12-26 17:11 | 发布日期: | 2024-12-26 17:11 |
关于成立旧城镇“八五”普法讲师团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八五”普法,不断提高全镇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根据“八五”普法工作部署和全县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需要,我镇决定成立旧城镇“八五”普法讲师团(以下简称“讲师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师团组成人员
经研究选出具有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法治实践经验的19名法律专业人员和行业骨干,组成普法讲师团(名单见附件)。
二、讲师团成员任期
讲师团成员任期从聘任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各成员在任期内如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便继续开展普法工作的,应当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提出解聘申请。镇党委政府将适时对讲师团成员进行调整和补充。
三、主要任务
讲师团成员要按照“八五”普法规划总体部署,积极参加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主要承担以下四项工作任务。
(一)根据镇党委政府,为各级党委(组)中心组学法和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进行授课和辅导。
(二)承担全镇法治宣传教育骨干培训、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编写与宣讲等相关工作。
(三)深入基层开展面向群众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法治宣传公益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要注重依托讲师团的资源优势,努力推动“八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讲师团成员所在单位要关心支持讲师团成员工作,为讲师团成员参与各项普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二)要充分发掘我镇法律人才资源,切实加强我县“八五”普法讲师团队伍组建和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指导和协调,积极做好服务工作,为推动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服务法治旧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讲师团成员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荣誉意识,认真履行职责,统筹安排好本职工作与法治宣传活动的关系,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工作时间及联系电话
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 14:30-17:30
联系电话:0558--8090216
旧城镇2024年普法讲师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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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备注 |
1 |
李兴照 |
党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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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庄少云 |
党委副书记、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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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王志军 |
党委副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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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魏 彬 |
党委副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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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程 明 |
党委副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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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王 剑 |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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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魏军强 |
党委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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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李飞民 |
人大副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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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张斌红 |
党委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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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姜九明 |
副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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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崔德胜 |
派出所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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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周东东 |
司法所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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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盛珊 |
妇联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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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韩晓东 |
信访办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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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黄浩 |
民政办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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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陆亚 |
社保所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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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戴献忠 |
国土所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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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杨振东 |
乡村振兴站站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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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黄付普 |
安徽艾禾律师事务所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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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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