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3003185020F/202504-00057 | 组配分类: | 项目库建设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汝集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利辛县项目库建设申报流程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4-08 09:00 | 发布日期: | 2025-04-08 09:00 |
(一)项目入库前期资料
项目建议书(申报项目具有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可持续性)、可行性研究报告、用地指标等。
(二)项目入库流程
户申请→村申报→乡镇初审→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参照《利辛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操作规程》的通知(利乡振发〔2021〕7号)
(三)项目立项
1.资金切块。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参照上年度各级衔接资金总量结合我县基础设施、产业项目、社会事业类等项目实施比重,研究资金分配。
2.项目申报。村两委按照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计划和资金规模,在县级项目库中择优选择到村、到户项目,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脱贫户意愿的基础上,报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查无异议后,将最终形成的当年项目计划报县直项目主管部门。
3.项目审核。县乡村振兴部门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对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项目清单进行审核无异议后,制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报请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项目批复。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乡村振兴局报送的年度项目实施计划进行审批,下达批复并予以公告,同时报省市乡村振兴部门备案。
5.项目立项。年度实施项目审批后,乡镇或项目主管部门依据批复文件到县发展改革委立项审批。
6.规划设计。规划方案(土地审批、环评)→规划审批→实施方案评审(设计图纸)→办理施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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