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MB171833XQ/202412-00036 | 组配分类: | 现场检查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12-24 18:02 | 发布日期: | 2024-12-24 18:02 |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3年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亳州市《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生物质锅炉应配套旋风+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督察发现,亳州市纳入清单管理的133台生物质锅炉中,仍有35台仅配套水箱、水喷淋等简易除尘设施。亳州市谯城区欣茁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润宝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在用生物质锅炉“冒黑烟”;蒙城县鑫盛木业有限公司、惠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废气管道破损严重,废气未能有效收集处置。督察还发现,部分生物质锅炉未纳入清单管理,督察组随机排查就发现清单外锅炉11台,且大部分仍在采用水箱等简易除尘设施。《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但截至督察时,亳州市仍有7台未安装低氮燃烧设施。现场检查发现,部分已安装低氮燃烧设施的燃气锅炉,烟气再循环管道上设有手动阀,人为关闭低氮燃烧设施情况比较普遍的问题。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生物质锅炉应配套旋风+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督察发现,亳州市纳入清单管理的133台生物质锅炉中,仍有35台仅配套水箱、水喷淋等简易除尘设施。亳州市谯城区欣茁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润宝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在用生物质锅炉“冒黑烟”;蒙城县鑫盛木业有限公司、惠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废气管道破损严重,废气未能有效收集处置。督察还发现,部分生物质锅炉未纳入清单管理,督察组随机排查就发现清单外锅炉11台,且大部分仍在采用水箱等简易除尘设施。《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但截至督察时,亳州市仍有7台未安装低氮燃烧设施。现场检查发现,部分已安装低氮燃烧设施的燃气锅炉,烟气再循环管道上设有手动阀,人为关闭低氮燃烧设施情况比较普遍。。
二、整改实施主体
利辛县委、县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加快推进亳州市西淝河(利辛段)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进度,加强督查调度,及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强化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四、目标任务
企业环境问题依法依规查处、整改到位;在使用未安装低氮燃烧设施的燃气锅炉改造完成;设有烟气再循环管道手动阀的燃气锅炉得到进一步规范;各类锅炉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落实到位,环境问题得到解决。
五完成时限
2024年年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已全面落实到位。我县共摸排生物质锅炉71台、天然气锅炉39台。一是针对71台生物质锅炉,已淘汰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64台,1台正在淘汰,对6台2蒸吨以上生物质锅炉采取超低排放、加装布袋除尘器等措施,均已完成提升改造。二是针对39台天然气锅炉,已低氮改造33台,未低氮改造的6台均已停用。三是针对天然气锅炉使用手动阀、电动阀问题,经过多轮次排查整治,目前设置有手动阀锅炉4台均已铅封,电动阀2台、无控制阀19台、停运13台、拆除1台。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8日,共10个工作日)向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8—5237609 电子邮箱:bzsstk@163.com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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