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常管理机构
镇食品安全协管站是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机构,在镇政府领导下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日常管理。其主要职能是: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和实施,贯彻落实镇政府的决定事项;做好对本领域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监测、预测工作,及时向镇政府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贯彻落实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镇属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协助村委会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成及职责
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给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以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给应急指挥部。
1、医疗救治组
由镇卫生院负责,卫生院院长任组长。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2、安全保卫组
由镇派出所牵头,派出所所长任组长。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对肇事者及相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3、后勤保障组
由镇党政办牵头,党政办主任任组长。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各类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救灾物资,组织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的食宿,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4、综合宣传组
由镇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情况,分析事故进展以及把握事故宣传工作的正确导向,指导、协调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新闻报道工作。
5、善后处理组
由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镇长任组长。协调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及村(社区)干部做好事故发生后的伤亡人员善后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四、应急救援
各村、各单位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在镇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相关工作。
1、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镇食品安全协管站应当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按规定向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提出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2小时内迅速到位;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救援;指导、部署事故发生地的群众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应急指挥系统建立健全网络系统,开通与事故发生地的乡镇政府、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机构的通信联系,保持通讯设备24小时开通,保证信息传递畅通无阻,随时掌握事故发展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