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3672649144T/202412-00022 | 组配分类: | 农机购置补贴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张村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关于规范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办流程的公告(一)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12-16 11:25 | 发布日期: | 2024-12-16 11:25 |
关于规范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办流程
的公告(一)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皖农机〔2024〕117号文件精神,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切实维护购机户的合法权益,保护购机户的合法利益,规范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办流程,现予公告。
利辛县农业机械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12月5日
关于规范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办流程
的公告(一)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皖农机〔2024〕117号文件精神,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切实维护购机户的合法权益,保护购机户的合法利益,规范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办流程,特公告如下。
一、纪律要求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办流程严格按文件精神执行,不得随意变通设卡违反程序操作,一经发现严肃问责。
二、申办流程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个人自主购机、申请受理,购机者应及时通过“皖事通”手机APP或携带所购机具、身份证、户口本、购机发票、“一卡通”原件和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自主向县农机中心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购机者在录入信息后,应及时提供所购机具进行核验,同时提交补贴申请档案资料。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办理服务系统的登录及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县农机中心收到购机者签字确认的补贴申请后,于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并做好咨询答疑。全面实行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推广并逐步过渡到通过“皖事通”手机APP等信息化技术,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县级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或超过当年可用资金(含结转资金、调剂资金)时,购机者提交的补贴申请可继续录入进行预登记,但应及时告知购机者有关情况。
审验公示,县农机中心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等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可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对首次进入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测算比例、创新产品、结构过于简单、价格明显背离同类同档产品和非常规产品等高风险机具,应逐台核验;对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以及当地初次出现的高补贴额机具,在安装完成且生产应用一段时间后进行现场核验和补贴兑付;坚持“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受理,申请资料不齐全的不建档。购机者应积极配合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开展机具核查工作。对由于无法移动等原因不能带机申请的,申请者可预约农机中心上门核实(见附件)。县农机中心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最后按程序进行公示、上会、上报兑付资金。
三、查询查阅
购机补贴工作进程及档案等查询查阅,查询查阅人和申办人是同一人的本人需持有效身份证和有效发票方可查询查阅,查询查阅人和申办人非同一人的需持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和有效发票同时到场或同时持有一方委托书方可查询查阅,公检法司、审计或上级领导批示的因工作需要的可以凭函查询查阅,否则一律不得查询查阅他人购机补贴进程及补贴档案等。
附件: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上门核验申请表
附件: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上门核验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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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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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身份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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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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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具发票编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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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机具型号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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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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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字或公章: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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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签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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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验人签字: |
核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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