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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对本年度受理的购机者信息(详细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时间为自即日起至11月21日。公示期间,对此有异议的,可电话提出,我单位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核查,核查属实的取消补贴资格。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按程序打卡发放补贴资金。
联系电话:0558-8812121
利辛县农业机械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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