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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662935198D/202404-00098 组配分类: 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受手续办理
发布机构: 利辛县新张集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01 08:49 发布日期: 2024-04-01 08:49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发布时间:2024-04-01 08:49 来源:利辛县新张集乡人民政府 浏览:14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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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
二.政策对象: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
三.补贴标准::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此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5项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申请条件:小微企业新招用人员社保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在新招用人员劳动合同期满1年后,向人社部门一次性申报社保补贴。
五.申请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安徽省全日制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六.办理流程:1.拟申报单位携带规定材料向县政务大厅就业中心窗口申请或从安徽政务服务网申请。
2.对申报材料齐全的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之需补齐的材料。
3.工作人员初审后,申请材料经县人社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企业账户。
4.申请人可在安徽政务服务网申请,全程网办。
七.办理时限:0.5个工作日
八.办理地点(方式):安徽省利辛县淝河大道与高新路 交叉口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当面告知
十.咨询电话:8805052/8812218
十一.申请人权利和义务:按流程申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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