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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MB171833XQ/202411-00005 组配分类: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与公布、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发布机构: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公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1-05 10:19 发布日期: 2024-11-05 10:19

亳州市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5 10:19 来源: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17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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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公告

亳州生态环境
 2024年11月05日 09:46 

亳州市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公告

根据《安徽解除省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要求,结合我市大气污染防治专家组预测预报情况,11月5日起,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将好转,满足《亳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橙色预警解除条件。经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同意,决定于2024年11月5日12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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