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MB171833XQ/202411-00005 | 组配分类: |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与公布、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亳州市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公告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11-05 10:19 | 发布日期: | 2024-11-05 10:19 |
亳州市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公告
根据《安徽解除省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要求,结合我市大气污染防治专家组预测预报情况,11月5日起,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将好转,满足《亳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橙色预警解除条件。经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同意,决定于2024年11月5日12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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