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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3003185020F/202410-00102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利辛县汝集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类行政处罚案件基本信息公示(汝集所2024101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0-11 14:54 发布日期: 2024-10-11 14:54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类行政处罚案件基本信息公示(汝集所20241010)

发布时间:2024-10-11 14:54 来源:利辛县汝集镇人民政府 浏览:13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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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对象 案件名称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种类和内容 处罚依据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处罚时间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1 利辛县举糕糕烘焙店 利辛县举糕糕烘焙店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2024年7月29日我执法人员在利辛县举糕糕烘焙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店内有4包“鲜烤土司”、2包“味道・原麦滋味”面包、2包“甜甜圈”,包装袋上只标注了品名,无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1、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4包“鲜烤土司”、2包“味道原麦滋味”面包和2包“甜甜圈”;
2、没收违法所得8元;
3、罚款2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8 利市监处罚〔2024〕1102号 当事人应当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装股打印《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后,再到相关银行或者通过登陆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统一支付平台(pay.ahzwfw.gov.cn)缴清上述款项。逾期
不缴纳者,将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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