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3003185418X/202408-00058 | 组配分类: | “双随机、一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辛县统计局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利辛县统计局2024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8-26 15:00 | 发布日期: | 2024-08-26 15:00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严肃治理统计造假问题,根据《
一、检查的对象
根据举报问题线索、专业数据核查移交及“双随机”抽取等方式进行综合研判分析,选取部分乡镇(街道)和经开区就相关专业领域,分批次进行集中执法检查。
二、检查的专业
统计执法检查涵盖规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住宿和餐饮业、规上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劳动工资、能源统计、企业研发等专业。同时,区统计局选取部分2023年度入退库的一套表调查单位开展入退库情况检查。
三、检查数量
依据市统计局分配我县2024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单位数量,结合我县实际,确定完成执法检查单位不少于25家,各专业所抽取的被检查单位需与市统计局对应专业协商,征得市统计局相关专业同意。
四、检查的内容
执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检查五经普期间迟报、拒报或者妨碍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的;普查对象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经济普查资料的;地方党委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对统计数据报送存在权力干预、“数据寻租”、代填代报、对统计造假失职失察等问题。
五、检查的时间与方式
本年度统计执法检查于7月份开始,11月份结束,要按照工作要求,合理安排进度,确保完成全年统计执法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执法检查工作,按照任务数量,统筹安排人员力量,适时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二)做好统筹协调。按照确定的任务数量,统筹安排人员力量。
(三)强化协作配合。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主动加强与纪委监委、市场监管、审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推动形成统计监督合力。执法检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现场核查以及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检查人员,应当依法回避。
(三)严肃追责问责。对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调查对象,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按规定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对涉嫌统计违纪违法的责任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央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准确提出处分处理建议,按程序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处分处理建议和案件材料,积极推动责任追究及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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