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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54号)《关于继续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43号)精神,经自主申报、资格审核,拟认定利辛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利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利辛县姜郢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利辛县第二人民医院、利辛县交通运输局、利辛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中共利辛县委利辛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安徽中博农资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共利辛县委社会工作部等十家单位为利辛县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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